合肥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确保“零拒绝”
作者:xu 来源:中国教育品牌网
时间:2018-06-11 14:21:44
[摘要]6月9日,合肥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对外公布,根据方案,今年将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原则,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6月9日,合肥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对外公布,根据方案,今年将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原则,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在招生规范上,方案明确提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缓解适龄儿童入学压力,合肥市在对学区进行了具体划分的同时,为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区也做出了相应布置。
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办学校要按照区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全区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逐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合肥包河区: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听障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设立“包河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面对滨湖新区招收智障儿童。
合肥蜀山区:公办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市十里庙小学特教班就读或学区学校随班就读。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中小学要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南艳小学和高刘小学分别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实验教学,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合肥庐阳区: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家长申请,由学区内学校接收随班就读。盲童、聋哑儿童少年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合肥瑶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蚌埠路*四小学“特殊教育班”根据学额情况,招收智障儿童少年。盲、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合肥高新区: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按照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区内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同时,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合肥市各区还将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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